完善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农村消费
本文转自【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记者冯其予)在国新办19日举行的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表示,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占我国消费市场总体的38%,具有巨大消费潜力。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5.3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26.1%,连续8年快于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医疗保障消费支出分别比2015年增长35.1%、58.3%和67.6%。
目前,县域商业体系还存在着一些短板,突出表现在农村商业设施水平低、商品服务质量不高、市场秩序欠佳等方面。王炳南表示,一方面,“十四五”时期,将对县城、乡镇和村三级商业设施,进行“三个一批”改造升级;另一方面,要引导城市生产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市场。同时,将着力解决农村网购“最后一公里”问题,力争用3年到5年时间,做到快递网点在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此外,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2020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量达9.2亿吨,约八成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有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中心,智慧农批、智慧农贸、农产品电商等新模式加快发展。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订单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三是提高农产品流通的民生保障能力。指导各地通过土地作价、财政入股、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采取入股参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建设改造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同时,要推动各地与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产品市场签订协议,明确市场的公益性职责。
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关于“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消费能力”的提问时,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刘德成表示,商务部将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提升产地初加工、批发和零售等环节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功能,完善跨区域产销链条。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等服务,增强电商服务农产品上行能力。同时,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和揽件,积极发展统仓共配。同时,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