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产业:“无边界”下的12种新商业模式
5月13日下午,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陈少峰做客“泰山大家讲堂”,围绕“数字(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这一主题进行演讲。
大众网济南5月13日讯(记者 樊思思)5月13日下午,第16期“泰山大家讲堂”在山东行政学院开讲。围绕“数字(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这一主题,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文化部-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陈少峰从互联网“无边界”特点谈到文化产业链延伸,剖析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12种创新商业模式,并预测到2015年底互联网文化产业将占到文化产业市场价值的70%。
生活方式决定朝阳产业 文化产业飞速“投身”互联网
什么是文化产业链?一部动画电影上映并大卖后,拍续集、做玩具、出故事书、建主题公园,诸如迪斯尼等公司堪称此类产业链的成功典范。陈少峰认为,相比于此类单一的产业链挖掘,互联网时代更需要对文化产业链从内容、平台到延伸、服务的深度理解。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与生活方式相互影响,人们对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依赖性持续增强:大到公司对衍生产品的包装推介,小到在手机客户端上购买一张新上映的电影票,人们的生活几乎离不开互联网;反之,对文化产业链每一点价值的挖掘,也越来越倾向于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帮助降低成本和进行精准营销。
陈少峰指出,正是基于互联网“无边界”的特性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当前文化产业的变动正在加速,产业集中度日趋加强。他举例说,2014年有1600亿资金涌向文化产业,每6天就会出现一起并购案;百度、阿里、腾讯三家公司的市值超过亿人民币,甚至比中国前一百家房地产公司的市值总和还多。互联网企业主导的并购与资源整合不断加速,文化产业正以飞奔的速度“投身”互联网,预计到2015年底,互联网文化产业将占到文化产业市场价值的70%。
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花样翻新 有平台也需有内容
基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市场价值的高速增长,陈少峰总结剖析了该趋势下的12种创新商业模式。首要的便是“平台为王”。他认为,目前国内做平台的公司都比较赚钱,“平台为王”几乎成了中国互联网的规律。但在文化产业领域,光有平台并不能抓住消费者,优质的内容资源也是关键要素。所以,最好的状态是“平台+部分内容”,依靠平台赚钱,也努力做一点自己的优质内容放到平台上去,尽管做内容在眼下很难赚钱,但从长远来看是有益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
此外,陈少峰还列举分析了视频网站逐渐转向“内容为王”的趋势,以专业内容和独立营销为主的专业垂直频道,跳出“线上整合线下”怪圈的新商业模式,需要长期内容的IP整合与产业链模式,未来大有可为的演出(授课)直播模式,众筹股权投资与新的文化金融模式,网上营销公司对接线下营销与传播平台,电影与广告的互相植入,通过与大明星合作引导“粉丝经济”,技术引导营销模式和长期股权投资增值模式等11种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创新商业模式。他特别强调,由于该领域体现商业模式价值的特征出现变化,投资者将更关注未来的市场地位而不是当下盈利。所谓“互联网要到第八年才会赚钱”,陈少峰笑称,做互联网文化产业一定要沉得住气,做好长期投资的准备,就有可能收获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增值收益。
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势不可挡,那么传统文化产业能不能实现“互联网+”的模式呢?对此陈少峰认为,这个过程中基于移动环境的模式再选择是最重要的。传统文化拥抱互联网可以通过产业链嫁接模式、借助其他品牌衍生的同步模式、开发具备体验性的项目、会员模式等,但一定不要想把传统文化整个搬到互联网上。因为它所代表的是生活方式与现代人生活方式截然不同,原样照搬只会阻碍其传播和发展。如何寻找一种新的模式,从传统文化中择取精髓恰当地在互联网平台上表现出来,是发展互联网传统文化产业亟待思考的问题。
“泰山大家讲堂”是由山东行政学院、大众报业集团、鲁信发展研究院主办,着力构筑全新学习交流平台,打造山东高端文化品牌,推动文化强省战略实施。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电话: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