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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避免石窟寺景区过度商业化娱乐化

10月28日,国家文物局官网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石窟寺等文物开放管理和实行游客承载量公告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加强石窟寺保护管理,解决部分石窟寺以及世界文化遗产地游客量超负荷问题,确保文物和游客安全,提供良好的参观游览环境提出具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石窟寺保护重要意义,加强开放管理。各级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石窟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妥善处理保护利用与旅游开发的关系,避免石窟寺景区过度商业化、娱乐化。

二、合理测算、核定公布游客承载量。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会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石窟寺景区管理机构,要从严设定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对目前尚未公布游客承载量,或此前已公布游客承载量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石窟寺景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五条要求,报请景区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严格控制游客数量,提升游客参观质量。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会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石窟寺景区管理机构,采取网络预约、电子票务、错峰参观、限时限流、定制服务、实时监测、预警上报等方式,调节控制游客量,严格落实游客承载量各项指标。

四、改善石窟寺相关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会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石窟寺景区管理机构,在不影响石窟寺历史环境风貌的前提下,加强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景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的安全防控工作。